“螺蛳”将列为二级保护动物,这是否表示,厨师不能用螺蛳做菜了【正宗重庆火锅底料批发】

      |      2020-07-01 20:34:43
今年6月19日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一份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(征求意见稿)》。
 
这是国家时隔30余年,对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首次大修。
 
这版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变化颇大,新增了347个物种,比初版收录的物种总数还多,包括画眉、啄木鸟等都被增列入名录中。
 
同时,55个物种保护等级升级,如鲸豚类和猛禽类;藏羚等5个物种保护等级降级;还有255个物种保护等级不变,如大熊猫、小熊猫、丹顶鹤等。
 
其中,新增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里,有一个物种叫“螺蛳”,这一项变更,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。
 
“螺蛳”将列为二级保护动物,这是否表示,厨师不能用螺蛳做菜了?
 
据了解,人们常吃的淡水螺主要有两类:田螺和石螺,有的地方将它们统称为螺蛳。而田螺、石螺都是民间的美食材料,每天消耗量都很大。
 
那么,对于经常会与螺蛳打交道的厨师来说,如果螺蛳成了保护动物的话,就可以理解为“田螺、石螺、钉螺、山坑螺都不能用了”,“紫苏炒田螺”、“螺蛳鱼头”、“螺蛳鸡”等菜式也不能做了。
 
而对于每天跟螺打交道的摊贩来说,他们也非常关心“螺蛳”列入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(征求意见稿)》的消息。听到记者采访,一名摊主停下手中的网筛,问:“真的要保护起来?那过几年可能就会长得到处都是。”
 
另一名摊贩则下意识反问:“那螺蛳粉怎么办?炒田螺怎么办?全国那么多人喜欢吃螺。”
 
一些餐厅酒楼听到风声后,也将自家菜单里的田螺、石螺纷纷下架,“炒田螺”这道菜也贴上了“售罄”。广州金沙洲一粤菜酒楼经理林小姐表示,现在店里已经不卖“石螺鸡粥”了,因为收到不让卖的消息。
 
“螺蛳”将列为二级保护动物,这是否表示,厨师不能用螺蛳做菜了?
 
对此,记者采访了南昌大学生物技术系教授吴小平。他表示,平时人们吃的“螺蛳”和此次列入保护名单的“螺蛳”是完全不同的物种。
 
吴小平介绍,此次拟列入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(征求意见稿)》的“螺蛳”,拉丁文学名为 Margaryamelanioides,是田螺科、螺蛳属。
 
其生态特征明显,表面有突出刺,且繁殖不易,主要生长在云南省的高原湖泊,如滇池、洱海、茈碧湖等地,分布狭窄,其他地方没有分布。
 
“由于人类活动和污染等原因,目前该物种属于濒危,产量极少,需要保护。”吴小平说。
 
一位大学水产专业的教授也表示,“螺蛳”只是民间对“淡水螺类”的一个统称,而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里所说的“螺蛳”,是指这些“螺蛳”中的其中一种螺。
 
这种螺是我国特有,仅分布于云南省的几个湖泊里,外形比圆田螺更大,壳上有很多棱和棘状凸起,有点像海螺。
 
“螺蛳”将列为二级保护动物,这是否表示,厨师不能用螺蛳做菜了?
 
滇池螺蛳
 
至于广西螺蛳粉中的“螺蛳”以及全国部分地区吃的“螺蛳”,吴小平解释,那其实是一种俗称,属于 Bellamya 属,中文名称为“环棱螺”,又被称为田螺、石螺、湖螺等。这一物种分布广泛,种群数量相对比较大,一般的湖泊、江河、池塘、沟渠或水田中都有分布。
 
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有一个圆锥形或陀螺形的贝壳,壳面光滑或有棱、棘等凸起,贝壳口有一个角质的厣,当身体缩进壳里时,厣可以完全封闭壳口。
 
广西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副研究员王大鹏亦解释说,大家平时吃的淡水螺主要有“中华圆田螺”、“中国圆田螺”,个头比较大,是田螺科、圆田螺属动物。
 
还有一种,是被俗称为石螺、螺蛳的“环楞螺”,一般食指大小,表面有清晰可见的环棱纹,是田螺科、环棱螺属。
 
其中,石田螺属(Sinotaia)最常见的是石田螺(S. quadrata),即通常被称为“石螺”、“山坑螺”的那一种。个头不大,部分品种壳体较长而细(比如山坑螺),壳表面有环棱。